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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广州股东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听说在某家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某某股东有虚假出资的情况。很多人都以为虚假出资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上虚假出资是需要追究法律的。那么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虚假出资会不会构成犯罪
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发起人可以采用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出资方式当中的任何一种进行出资外,其他股东都不得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资,而只能以货币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必须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划清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行为人虚假出资如果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由上可知,虚假出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的。
三、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有哪些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内容。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构成虚假出资的情况,导致出现自己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况。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一般认为,公司内部有普遍效力的文件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这些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普遍约束力。那么谁有权做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怎么做出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谁有权做董事会决议
1、与股东会的表决规则不同,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坚持的是按董事人数确定表决的票数,董事会会议表决一般实行举手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从表面看,这类似于人人平等的政治民主,而不是资本民主,但实际上,支撑在每一董事的背后的还是资本的力量。
2、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决议怎么做出
1、有限公司中,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会议要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合营企业中,董事会会议要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对于特别事项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对于一般事项的表决方式是由章程规定。
4、合作企业中,董事会会议要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对于特别事项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对于一般事项,是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谁有权做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法律知识。董事会决议生效后公司就应当按照该决议施行,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意思表示的体现,当然该决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同时也需要保障股东们的利益,才能更好的施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