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纠纷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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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有多久?发现侵权,如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添加时间:2022年9月9日 来源: 广州商标纠纷律师   http://www.shagsls.com/

  林智敏,广州资深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著作权中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器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表演权、复制权等内容。著作权还有领接权,有些权利法律有规定其保护期,有些则没有规定。为你介绍。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确定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3、邻接权


  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 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音像制作者权


  保护期为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视节目


  保护期为自首次播出后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


  其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发现侵权,如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一旦发现侵权,权利拥有人大多想挽回损失,往往忽略了,若是没有保存证据,维权就无据可依了。目前固定网络侵权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诉讼保全、公证保全和自行保全。接下来,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网络图片极易被复制、转载,网络侵权随之变得极易发生。而面对侵权,许多图片作者并不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致使实际维权屡屡受阻。本文将结合现今的版权现状,为各位介绍网络维权的首要步骤固定侵权证据。


  发现侵权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一旦发现侵权,权利拥有人大多想挽回损失。而如果没有保存证据,直接联系侵权人进行投诉,侵权内容很可能会在权利人没有备份的情况下,被立即撤除。另外,网络证据具有;即时存有、即时灭失;的特征,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若权利人不及时固定并保存证据,很可能会导致日后维权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因此,提醒各位汇客,一旦发现有人侵犯您的权利,第一时间将侵权证据固定并保存,以免证据丢失或发生变化,影响维权结果。


  固定证据优先选择公证保全


  目前固定网络侵权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诉讼保全、公证保全和自行保全。


  一、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在这里是指诉前证据保全,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由于网络上的信息可以随时复制、更改或删除,网络证据极有可能灭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等规定,各位若遇侵权,可在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固定、保全网络上的侵权证据。但是,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可能会受到提供担保、限期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约束。


  二、公证保全


  公证保全,即是由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证据保全,具体方式为公证机关对网络上的相关信息逐一打印并将取得证据的过程予以详细记录,形成一份客观完整的公证书。公证取证时,如果遇到图形、图像等声像文件,还会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加以固定,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客观性。在必要时,公证员可以出庭质证。


  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证明,由于其效力已为法律所肯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法院直接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因此,公证保全已经日益成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当事人青睐的取证方式。


  三、自行保全


  自行保全,主要有以下三种:直接打印、直接保存网页、利用其他软件保存网页为脱机浏览。该三种方法在真实性或完整性上都有着一定程度的瑕疵,相应证据的法律效力均不及公证证据,在实际案件中很难被法院采信。


  现实中,实际网络侵权纠纷已延及移动互联网,移动网络中证据的自行保全更加困难。因此,建议遇到侵权要立即固定网络侵权证据,优先选择公证保全。若考虑到公证的费用,可以在起诉时要求侵权人承担公证费。


  在网络侵权随时可能发生的当下,提醒各位汇客切记:一旦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先不要急于联系侵权人投诉,而要第一时间固定侵权证据,避免证据丢失或遭到破坏,这非常重要;其次,进行诉前公证保全,确保证据有效,能被法院直接采信。侵权证据若能被及时、有效地固定并保存,能有助真实地反映侵权事实,让侵权人无可辩驳,从而提高日后维权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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